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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三成以上新建筑将靠“拼装”

发布时间:2017-01-05 分享到:

速度快,盖房子更像是“拼装组合”;污染小,施工现场难见浇筑;质量好,门窗缝隙大大缩减……未来的北京城里,将会有越来越多这种依靠“拼装”的装配式建筑拔地而起。

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决定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北京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北京市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点推进地区之一,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使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北京市重要建造方式之一。

保障房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所谓“装配式建筑”,就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性、提高效率和缩短工期,有利于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噪声污染。

此前,这种节能环保的装配式建筑在北京保障房领域已有落地。位于通州的马驹桥公租房项目是北京市已建成的******规模的装配式住宅小区,也是国内首个全部住宅均采用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加装配式装修的保障房小区。

未来几年,装配式建筑的范围也会扩大。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北京市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点推进地区之一,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的目标,使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北京市重要建造方式之一。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中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此外,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北京市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各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取得的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规划环节就设“硬杠杠”

眼下,传统工法的建筑施工依旧不少。这种节能环保速度快的新工艺又该如何推广呢?

记者梳理发现,昨天审议通过的《实施意见》中就在土地规划等“起步阶段”对未来建筑的工艺工法设了“门槛”:

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会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也会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立项阶段,也会审核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也会进行形式审查;最终,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依法不予进行竣工备案。

据介绍,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等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标准。

公共建筑推广采用钢结构

这份《实施意见》同时对发展钢结构建筑有所要求。钢结构住宅房屋“骨架”的结构部分为钢结构,墙体部分则为工厂预制好的构件,运到施工现场进行装配式建造。这种建筑不但具有保温、防火等性能,遇到地震等灾害也会“歪而不倒”,大大提高安全性。

据悉,未来政府投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为钢结构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内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宜采用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

同时,北京市也将对装配式建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面积计算、面积奖励、财政资金奖励、税收优惠、房屋预售、科研、金融信贷以及评优支持等支持政策;在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应用方面尽快形成具有北京特点、高标准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品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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